“失信受惩、守信受益、失能得助”,山东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Feng Huang Wang Cai Jing·2025-12-04 23:52
为推动经济稳步发展、激发市场活力提供坚实的司法助力,山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精准惩戒,专项清理。 针对存在一般失信行为但仍有履行意愿的企业,山东全面推行失信宽限期制度,给予其1至3个月的缓冲期,避免"一刀切"误伤企业。例如,日照中院联合相 关部门出台意见,形成了"承诺-暂缓-履行-修复"的完整闭环。 今年以来,山东已有超过600家企业获得喘息机会,其中近八成在宽限期内主动履行了义务或达成和解,有效稳住了就业、保住了企业。 针对那些因历史原因被纳入名单、但目前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山东依法及时删除或屏蔽其失信信息,为其卸下"失信包袱"。举例来说,淄博某法 院执行的A公司与B公司案,B公司需向A公司支付工程款1.4亿。执行法院依法对B公司的银行账户、固定资产全面查封、冻结,依据有关规定并将其纳入失 信名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12月4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创新举措。山东省高级人 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审判员兼执行局局长孟祥刚表示,山东法院在依法严厉惩治失信行为的同时,特别注重对"诚实而不幸"市场主体的信用修复工作,帮 助其重返市场、重获生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