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高管接连被查、原董事长获刑16年半,贵州银行困境何解

经审理查明,这位曾带领贵州银行完成上市任务的"金融老将",在2013年至2023年间累计受贿4310万余 元,在担任贵州银行董事长期间违法放贷3.04亿余元,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这一判决再次将这家被称为"含茅量"最高的港股上市银行推向舆论焦点,而背后高管密集落马、经营指 标承压、合规漏洞凸显的多重困境,也让新管理团队的突围之路充满挑战。 昔日"金融老将"获刑 12月4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志明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 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6个月,并处罚金270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64岁的李志明拥有近四十年金融从业经历,工作轨迹横跨湖北、贵州两省多家金融 机构。1982年3月,他从农业银行信贷员起步,凭借多年历练逐步晋升至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多个核心 部门负责人岗位,积累了深厚的银行业务经验。2011年,李志明转任原深圳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行长助 理。2012年3月,李志明加入湖北银行任行长助理,2016年出任湖北银行副行长。 2017年12月,李志明加入贵州银行,并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作为贵州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候选 人,自2018年4月至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