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12条新措施促闽台融合发展
Jing Ji Ri Bao·2025-12-06 22:02
为进一步关切台胞台企诉求,近期福建省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 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五批政策措施。福建省 台办二级巡视员徐晓菲介绍,第五批政策措施包括支持台企台商发展、优化台胞台企办税服务、推进对 台商贸文旅交流合作三方面共12条。 徐晓菲表示,《意见》发布两年来,福建省持续深化社会、经贸、情感领域融合。鼓励台胞来闽学习、 实习、就业,2024年至2025年10月,累计面向台青提供实习就业岗位超2.3万个,台青来闽实习就业创 业超6500人次。今年前10个月,福建省新设台企数、实际利用台资、农业利用台资的数量和规模均居大 陆前列。 在支持台企台商发展方面,《意见》提出,加大台资企业用地用海保障,鼓励闽台(南靖)精密机械产 业园台资企业项目建设,对台资水产养殖企业实施保费优惠,支持台企台商共同发展莆田工艺美术产 业,助力台农台企发展。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吴建青表示,针对福建省6个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分布 在沿海地区的情况,福建省自然资源厅深化用海要素保障机制,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比如, 对集中连片的开发区域推行"打捆论证"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