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11条举措为中小学教师减负 严禁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任务
Si Chuan Ri Bao·2025-12-07 01:32

●严格规范涉校涉师发文和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清单管理 ●健全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制度 ●上级机关、单位原则上不得借调中小学教师 ●严禁强制要求师生参与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11条举措"明确,将教师减负纳入中小学责任督学常态化督导内容和网络信息巡查范围;建立四川 省中小学教师减负监测直报制度,在全省设立43个教师减负监测直报点,遴选一批教师减负兼职监测 员。(记者 江芸涵) "11条举措"提出,严格规范涉校涉师发文和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清单管理。除专门文件外,一般不得 对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创建示范评比、"一票否决"、追责问责等提出具体要求;完善涉师发文"反向评 价"机制,定期收集学校评价意见,严禁摊派或变相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任务。严格执行督查检查评 比考核事项年度清单管理制度,未列入清单的一律不得开展;不得随意设置创建示范、"一票否决"和签 订责任状等事项,严禁以调研、评估、指导等名义变相开展检查。 健全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制度。市、县"白名单"总量控制在10项以内,动态更新并公开,未列 入"白名单"事项原则上不得进入,每所学校每学期各类进校园活动不得超过6次。如课程已涵盖类似内 容,原则上不再专门进入校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