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高金融监管能力
Jing Ji Ri Bao·2025-12-07 23:18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十五五"时期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提出明确要求,其中提到"全面加强金融监 管,强化央地监管协同,丰富风险处置资源和手段,构建风险防范化解体系,保障金融稳健运行"。 "十五五"时期,我国金融领域面临的风险挑战仍然复杂严峻,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助于确保金融体 系对各种风险冲击保持足够韧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三季度末,我国 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总额已达474.3万亿元。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切实增强金融整体实力、国 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必须全面提高金融监管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加快补齐制度短板 2023年底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明确提出"全面加强金融监管",要求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 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 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必须有制度作为保障。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 联合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自2026年1月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