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简化农村宅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流程
Da Zhong Ri Bao·2025-12-08 07:12

《通知》明确,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申请变更为农村宅基地的,应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相关工 作,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应填写 《农用地/未利用地变更为农村宅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报送县级生态环境分局。此举简化了土 壤污染状况调查流程,针对历史清白的农用地或未利用地,无需现场采样检测,避免了地块过度调查, 使污染调查接近于"零成本"。 根据全省已经完成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的评审结果,发现9000多个农用地或未利用地地块均不超 标,可以按简化程序变更为建设用地,实现安全利用,从而极大地减轻基层负担。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简化农村宅基地土壤 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进一步简化了农村宅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流程,有效减轻基层负担。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用途变更为宅基地的,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但此类调查责 任主体往往是基层相关土地使用权人,土壤污染现场采样检测费用较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