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实收信托不低于1000万元,家族信托业务新规将发布
Xin Lang Cai Jing·2025-12-08 09:04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记者12月8日从业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信托公司家族信托业务经营行为,促进家族信托业务健康发 展,保障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信 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中国信托业协会将于近期发布《家族信托业务指 引(征求意见稿)》。 所谓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自然人委托,或者接受单一自然人及其亲属共同委托,以家庭财 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 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 家族信托初始设立时实收信托应当不低于1000万元。受益人应当为委托人或者其亲属,但委托人不得为 唯一受益人。家族信托涉及公益慈善安排的,受益人可以包括公益慈善信托或者慈善组织。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明确,单纯以追求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为主要信托目的、具有专户理财性 质的信托业务不属于家族信托。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共八章四十五条,明确了适用范围、起草依据、制度与组织保障、信托设立、 存续期管理、终止与清算等方面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