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投资并购新规:大基地收益率≥6.5%,分布式光伏≥7%!
(来源:光伏产业网官微) 12月6日,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管理规定》,就风、光项目等前期立项的审批、备案,后期的投资评价以及并购要求、收益率要求等给出相 关规定。 规定指出,前期费总额1亿元以内的境内风光电项目、国外负面清单外的境外风光电项目、上级公司授权公司投资决策项目、境内服务于公司风光电项目 发展的独立储能项目,前期立项实行审批,基层企业完成前期立项决策申报公司。 风电光伏项目总投资20亿元以内自建项目、10亿元以内并购项目施行分级分类决策机制。 在具体的收益率要求方面,风电光伏及大型风光水火储基地等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投资决策标准不低于6.5%;屋顶分布式光伏不低于7%;储能项目 不低于6.5%。 原文见下: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 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建立战略导向明确、治理结构 优良、管控体系科学、运作机制高效、基础管理扎实、监督考核 闭环的投资管理体系,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有效防范投资 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