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人寿举牌新天绿能时违反证券法规定,被出具警示函
Xin Lang Cai Jing·2025-12-10 03:08

年内频频举牌上市公司股票的长城人寿被证券监管部门出具警示函。 12月9日,河北证监局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决定对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监管措施,长城人寿在持有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天绿能,600956.SH;0956.HK)股 份达到5%时,未停止买卖新天绿能股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六十 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对长城人寿采取出具 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5年9月23日,长城人寿增持新天绿能股票100万股,增持后合计持有新天绿能股票21040万股,占新 天绿能总股本的5.0027%。2025年9月24日,长城人寿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上述交易行 为。 年内频频举牌上市公司股票的长城人寿被证券监管部门出具警示函。 12月9日,河北证监局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决定对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监管措施,长城人寿在持有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天绿能,600956.SH;0956.HK)股 份达到5%时,未停止买卖新天绿能股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