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金融监管分局同意撤销中国太平奎屯支公司
三、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奎屯支公司要依法合规做好该支公司撤销后的客户告知、存续保单服务等善 后工作。 一、同意撤销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奎屯支公司。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奎屯支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 伊犁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025年12月5日,伊犁金融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关于撤销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奎屯支公司的请 示》(太平寿新〔2025〕7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