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增设污染物排放口,博罗一企业被罚9.8万元
Nan Fang Du Shi Bao·2025-12-11 04:30
近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博罗县正大五金工艺制品厂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正大公司")违法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9.8万元。 该公司因在处罚前公开登报道歉并承诺改正,依法获得了30%的罚款从轻。 依据相关法律,此类违法行为可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结合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经裁量计 算,拟对正大公司处以14万元罚款。在处罚告知后,正大公司未提出听证,但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交了公 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的申请。该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在报纸上公开道歉,承诺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 规。鉴于其符合《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规定》中关于电镀工序企业公开 道歉可从轻处罚的条件,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其罚款金额给予30%的减免,最终处以9.8万元罚 款。 经调查,正大公司位于博罗县龙溪镇,持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其中仅载明1个合法的含铬废气排放口 (编号DA008)。然而,生态环境部门于2025年7月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实际建有多个废气排放 口。进一步核实表明,该公司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于2025年3月初擅自增设了多个含铬废气排放口, 其中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