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优策投资开出3525万元罚单
Zheng Quan Ri Bao·2025-12-12 17:09

浙江证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优策投资存在三项违法事实:一是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二是优 策投资挪用基金财产,实际控制人黄某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三是优策投资提供、报送的产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2018年11月份至调查日,优策投资先后成立并管理优策长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8只基金产品(以下统称"募集层产 品");8只募集层产品的全部基金财产分别投向优策投资成立并管理的优策月月盈3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月月盈3号") 等3只基金产品(以下统称"投资层产品"),3只投资层产品均投向银行协议存款。此外,某外部私募基金产品亦投向月月盈3 号。 2020年4月份至2024年6月份,在实际控制人黄某决策、安排下,优策投资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违规将前述3只投资层产品 投向的银行协议存款资金转出至基金产品托管户之外的其他账户。截至2024年7月2日,转出资金尚有9.55亿元未归还。期间, 优策投资隐瞒基金财产被挪用事实,向投资者提供及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的前述8只募集层产品与3只投资层产品的资产、收益、 净值等与实际情况不符,基金产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本报记者 吴晓璐 据证监会网站12月12日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