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日丰股份"或"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日丰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00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34,690,799股,发行价格为6.6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29,999,997.37元,扣 除发行费用(不含税)3,725,179.9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6,274,817.38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5年10月2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到位情况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