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经营管理部解读集中式新能源市场报价新规
Zhong Guo Dian Li Bao·2025-12-15 01:12

一、出台背景:新能源入市交易面临结构性难题 集中报价机制赋能新能源市场化转型 ——《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解读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总监 蒋艳丽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的《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 (以下简称《通知》),是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中一项重要创新。该文件立足于新能源发展的实际 特点,针对当前市场化交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市场报价的优化方 案。这一机制的建立,不仅有助于提升新能源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更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绿 色转型的关键举措,对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明确集中装机规模。参与集中报价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原则上集中后的总装机规模不应超过所在省 (区、市)电力市场单个最大燃煤发电厂装机规模(不含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电源)。煤机是当前电力 市场中最常见的定价机组,以燃煤发电厂装机作为参照,既确保了新能源企业能够形成适度规模,又避 免了新能源市场力的过度集中。 二是明确经营主体范围。《通知》明确,原则上仅允许同一集团(同一母公司、同一控股股东、同一实 际控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