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登记、飞行服务、监控警示等数据共享共用,破除数据壁垒
Qi Lu Wan Bao·2025-12-18 07:34

完善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生产、销售、租赁、使用到反制设备管理,构建完 整的安全责任链条。明确电子商务平台对销售者的身份、产品等信息进行核验、登记的义务,以及租赁 业务中出租方的资质核查义务。 细化管制空域管理。明确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管制空域的划设、公布、调整等要求,增设为保障国家 重大活动以及其他大型活动,保障执行军事任务或者反恐维稳、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等紧急任务的空域 动态调整、公布机制。 明确省级低空飞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要求。推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登记、飞行服务、监控警示 等数据共享共用,破除数据壁垒。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文璇 近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自2026年 1月1日起施行。12月18日上午,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刘振远介绍,《办法》 与上位法及同类型规章相比,主要有六个方面特色亮点。 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机制,组 织发改、公安、交通、气象等部门,对低空基础设施建设、低空交通业态拓展等可能存在的公共安全风 险进行综合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