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重磅发布!
Zheng Quan Ri Bao Zhi Sheng·2025-12-18 12:24

(五)责任追究处理。一是规定责任追究处理方式,包括批评或诫勉、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 制、处分、移送纪检监察机构或司法机关处理等6种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二是明确 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理的情形,规定减轻或免除处理的程序。三是明确重大决策终身问 责,规定相关责任人已经退休、调任、离职的责任追究处理方式。 (六)责任追究工作职责。一是明确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原则上按照国有资本出资关系和干部管理 权限,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二是规定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在责任追究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明确 国务院国资委内设专门责任追究机构具体工作方式。三是规定有关人员对企业违规经营投资等重大违规 违纪违法问题,存在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或发现后敷衍不追、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 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12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对外发布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 法》)中提出,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投资并购后未按有关工作方案开展整合,致使 对标的企业管理失控"的,应当追究相应责任。《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据国务院国资委监督追责局负责人介绍,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