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股份已有胜诉判决,律师提示此类投资者还可加入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已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但不影响投资者维权事宜。此次胜诉是针对公司此前收到的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收到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内容与行政处罚内容一 致。 现针对龙宇股份的索赔区间为于2020年4月28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 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即符合要求。 (*ST龙宇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 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国华网安、劲嘉股份(维权)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 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 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 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 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