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3级是新起点,需要自动驾驶立法护航
Xin Lang Cai Jing·2025-12-19 07:25
12月15日,工信部在第401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首次有条件批准两款L3级自动 驾驶车型,引发广泛关注。这看似技术参数的微小突破,实则标志着我国智能网联汽车迈出商业化落地 的关键一步。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款车并非直接卖给普通消费者,而是与出行平台合作运营。这意味着,车辆虽具备 自动驾驶能力,但使用场景被严格限定,责任主体也明确落在专业运营方身上。这种"先试点、再推 广"的审慎路径,反映出监管层对安全底线的坚持。而两款车一款依靠自研系统、另一款则搭载第三方 智驾方案,两条技术路线并行,也说明行业尚未形成统一范式,创新仍在多元探索阶段。 季心怡 三是推动设计自动驾驶专属保险产品。建议由金融监管部门牵头,设定相应最低责任限额,并将网络安 全事件、数据泄露等新型风险纳入保障范围。 四是加快建立自动驾驶数据分类分级国家标准。对道路环境信息、高精地图等涉及公共安全的数据,实 行境内存储和严格访问控制;针对用户行为数据,则应强化知情同意机制,禁止未经授权的二次使用。 只有明确数据权属与使用规则,才能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同时,不妨碍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 从长远看,中国还应积极参与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国际规则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