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公司观察】康得新钟玉案“高刑期+高罚金”落地 证券执法从严信号愈发明显
Zheng Quan Shi Bao Wang·2025-12-19 09:36
钟玉案的从严处罚,绝非个案,而是其违法情节严重性招致的必然结果。作为康得新的"灵魂人物",钟 玉策划并主导了长达七年的全链条财务造假,累计虚增利润115亿元,还涉及欺诈发行债券等多项罪 名,其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更破坏了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秩序和公平交易原则。从 刑期构成来看,骗购外汇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其核心量刑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以往部分案件"重刑期轻罚金"或"重行政罚款轻刑事追责",此次案件实现了刑期 与罚金的双重加码。这一处罚趋势的背后,是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与监管力度的持续升级。近年来, 《刑法》修正,针对欺诈发行等证券领域高发违法犯罪行为,将刑期上限由5年有期徒刑大幅提高至15 年,同时将个人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5%"修改为"并处罚金",取消了5%的上限限制,为从严处 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此外,刑法修正案明确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欺诈发行、 信息披露造假等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围,从法律层面锁定了资本市场关键少数的主体责任。 12月15日晚间,康得新发布一则终审裁定公告,康得新因犯欺诈发行证券罪、骗购外汇罪被判处罚金 4.1亿元,其原董事长钟玉因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