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股份(600592.SH)收到福建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公司及下属公司对部分钢材贸易业务营业收入确认不当,导致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智通财经APP讯,龙溪股份(600592.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福建监管局(简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的决定》(〔2025〕95号)。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同时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 司财务核算水平和规范运作意识,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福建 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