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清算事宜及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广州金塑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广州金塑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广州金塑")持有公司37,013,101股,占公司总股本为1.50%,其与公司控股股东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江实业")及邓海雄先生为一致行动关系。广州金塑全体合伙人决定注销合伙 企业,近期已完成清算,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非交易过户事宜。 2、公司股东广州金塑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非交易过户至广州铠鲲企业管理中心23,398,095股和汕头市海 塑企业管理咨询中心13,615,006股后,由于汕头市海塑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由邓海雄100%持股,与邓海雄 先生是一致行动人,因此公司控股股东荆江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支配表决权股份数由554,151,058股 下降至530,752,963股,占比由22.38%下降至21.44%,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