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联合中国结算发布通知 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Zheng Quan Ri Bao·2025-12-19 16:06

本报记者 田鹏 毛艺融 为防范市场风险,《通知》对交易参与人和结算参与人提出明确要求。交易参与人需勤勉尽责,加强对境外机构投资者交 易行为的管理,发现违规风险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沪深交易所报告;结算参与人需严守中国结算业务规则,强化结算风险管理, 针对风险隐患及时处置并向中国结算报告。 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联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发布《关 于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深圳证券交易所 债券回购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统称《通知》)。《通知》旨在进一步深化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提升市场国际化 水平。相关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沪深交易所表示,将与中国结算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委托机构的交易、登记、结算等行为开展常态化监测,对违规行为 依据业务规则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确保市场规范有序运行。 《通知》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公告及沪深交易所业务规则制定,明确了境外机构投资者 可参与的债券回购业务范围,包括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债券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