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反家庭暴力条例》明年2月1日起施行
Xin Lang Cai Jing·2025-12-20 00:32
破解痛点难点 彰显法治温度 《辽宁省反家庭暴力条例》明年2月1日起施行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反家暴痛点难题,强化实用导向。针对受害者"求助无门"的困境,建立首接工作 制,明确首个接收求助的单位必须及时处置、全程跟踪;针对维权成本高的问题,规定符合条件的受害 人可申请法律援助,鼓励司法鉴定机构为经济困难受害人减免费用,降低维权门槛;针对告诫书"执行 不力"的现象,增设共同查访、单独查访机制,确保告诫效果落地。 为破解司法实践中家庭暴力"发现难、举证难、处置难"以及部分环节"不愿管、管不好"等突出问题, 《条例》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健全联动机制、强化保障措施。明确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团 参与、社会协同"的反家庭暴力联动工作机制,由各级政府妇儿工委统筹协调,公安、民政、司法行 政、教育行政等部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各司其 职、密切配合,构建起覆盖预防、发现、处置、救助全链条的工作体系,有效破解以往反家暴工作"单 打独斗"的难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在具体执行层面,多部门已明确配套推进举措。公安机关将实现110警情等多源融合,建立健全涉家庭 暴力警情核处转介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