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自愿性公告
(一)发行要素 1、计划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本产品为储架申报,分期发行,储架募集总规模不超过40.00 亿元,拟发行不超8期。首 期发行规模预计为6.08亿元,具体发行要素以最终首期发行材料为准 (二)主要运作流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优化经营模式,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奥中国投")拟以下属公司持有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储能电站项目为底层资产, 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中信建投、华泰资管"新奥泛能1-8期碳中和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5〕1251号),对"新奥泛能1-8期碳中和绿色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挂牌要求无异议。公司现将本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的相关情况自愿公告如下: 一、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方案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3、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