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被处罚
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1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交通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等 11项违法行为被处以警告,并被没收违法所得23.982116万元,罚款6783.43万元; 工商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10项违法行为被警告,被没收违法所得 434.570857万元,罚款3961.5万元。 同日,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浦发银行因相关理财、代销等业务管理不审慎,员工管理不到位 等被罚款1560万元。 上述三家银行所涉多名相关责任人一并遭罚,其中有多人遭受禁业处罚。 交通银行被罚6783.43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交通银行违法行为包括: 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7.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8.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9.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10.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11.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3.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 4.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5.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6.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 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