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旧改征收试点“房票奖励”
Jie Fang Ri Bao·2025-12-21 02:04

记者 周楠 通讯员 王笛 12月18日,涉及普陀区甘陵小区一号、二号、三号地块的《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发布。其中涉及一号、二号地块的《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房票奖励办法》《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补偿方 案》等文件一并发布。 记者从普陀区房管局获悉,这份补偿方案中最大亮点是:普陀区首次在征收地块中试点"房票奖 励",甘陵小区地块成为上海中心城区率先试行"房票奖励"机制的旧改征收项目之一。 通俗来说,"房票奖励"就是被征收居民在选择货币补偿后,若购买本区居住产权房的,满足条件可 以获得的额外奖励。 普陀区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奖励办法中针对所购居住产权房的区域范围,规定只要在普陀区 辖区内即可,不限制现房、期房、存量二手房,但不包括商住两用房及使用权房。 为真正让利于民,"房票奖励"适用期限相应放宽到"《关于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公告》次 日,即2025年10月1日起至签约期限截止次日起12个月内"均可适用。 对于"房票奖励"所适用的购房主体,普陀区也作了相关探索。考虑到被征收居民可能有养老等顾 虑,购房人不局限于被征收人和公有房屋承租人,其配偶、父母、子女、被征收房屋的户籍在册人员以 及经评审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