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
Xin Lang Cai Jing·2025-12-22 03:54

格隆汇12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 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无废园区征集对象包括成立3年以 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园区产业规划合理,生产工艺及 装备水平先进,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低,综合利用水平较高,固体废物管理机制健全,利用处置设施完 备,已形成具有示范意义且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无废企业征集对象包括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且具有一定生产规模,信用记录良 好,工艺技术先进,单位产品主要原料消耗水平低,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高,在固废减量产生、循环化 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方面已形成具有示范意义且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