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迎来新业务,沪深交易所发布业务细则
Zheng Quan Shi Bao·2025-12-22 05:29

近日,沪深交易所以及中国结算发布了关于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开展沪深交易所债券回购业务。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委托具有沪深交 易所会员资格的境内证券公司(下称"交易参与人")参与债券回购交易。 这也意味着,券商也将迎来上述业务机会。 鹏元资信评级认为,此举丰富了境外投资者的流动性管理工具,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组 合波动,增强外资"敢来愿留"的信心。 沪深交易所发布业务细则 据悉,通知所称的债券回购业务,包括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和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以及在债券通用质 押式回购业务中作为逆回购方融出资金。交易所和中国结算可以根据市场发展需要,调整境外机构投资 者可以开展的债券回购业务范围。 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按照交易所相关规定,在参与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前,与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签署债 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在参与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前,应当签署相应的回 购交易主协议等文件。在参与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前,还应当进行投资者适当性备案。 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债券回购业务提供结算服务的结算参与人,应当遵守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加 强对境外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