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不得“亏本卖” 香港科技股估值能否受益?|市场观察
Di Yi Cai Jing·2025-12-22 06:18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12月20日联合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下称 《规则》)明确要求,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规则》还明确:"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 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扰乱正常的生产 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临期 商品等商品,或者有正当理由降价提供服务的除外。" 港股100研究中心顾问余丰慧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规则》的发布,对依赖补贴和低价策略吸引用户 的部分互联网平台公司来说,将促使这些企业重新审视定价策略和商业模式,需要转向更加健康可持续 的发展路径,例如提升服务质量和产品差异化。短期内,部分公司的营收增长可能面临一定压力,但长 期来看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有业内人士认为,这将让当前如火如荼的平台"价格战"快速降温,香港上市的这些互联网平台估值有提 升空间。不过,如何定义"低于成本",需要更明确的标准。预计部分企业将会调整经营策略,受益需要 一定的时间。长期来看,有利于行业发展。 截至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