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巢基金资不抵债拒绝配合调查 被罚款90万元
Xi Niu Cai Jing·2025-12-22 06:42
12月12日,大连证监局发布关于蜂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巢基金")以及该公司高管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大连证监局指出,蜂巢基金于2016年5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目前管理荣道新三板转板2号私募投资基金等14 支备案基金产品。2024年4月16日,蜂巢基金向其投资人发送邮件,称"蜂巢公司目前因资不抵债已无力维持正常运营,所有相关产品管理工作也已无法正常 开展"。自此,蜂巢基金不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职责,办公场所无人办公,办公电话无人接听。期间,蜂巢基金未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报送私募基金管理人及14支基金产品的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张中华作为时任蜂巢基金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在 调查期间拒绝配合调查。 因此,大连证监局对蜂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对张中华给予警告,并处以27万元的罚款。 实际上,蜂巢基金此前就曾被罚。2022年12月,大连证监局发布《关于对蜂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称,近 日,大连证监局向该公司下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