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能股份第二大股东深圳兆伟收到警示函 因权益变动未停止交易等

警示函显示,经查,广东证监局发现深圳兆伟存在违规行为,2025年11月10日,深圳兆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440.47万股,权益变动比例为1.35%(占剔除回 购后总股本的1.37%),导致持股比例降至10%以下时,未及时报告、公告并停止卖出股票;深圳兆伟在11月11日继续减持404.70万股,持股比例降至9%以 下时,亦未及时发布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2月18日晚间,韶能股份(000601.SZ)发布公告称,第二大股东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兆伟")于12月18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 对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基于上述违规事实,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兆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信息显示,2024年5月,深圳兆伟以6.74亿元的对价受让韶能股份1.42亿股股份,成为第二大股东。但从2025年6月份开始,深圳兆伟不断发布各类减持 公告。截至11月25日,深圳兆伟持有韶能股份已降至7872.41万股,持股比例为7.40%。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兆伟的大幅减持发生在韶能股份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背景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