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场免费时长不少于三十分钟
Qi Lu Wan Bao·2025-12-23 10:44
于洋烟台报道 随着城镇化、机动化的快速发展,"停车难、停车乱"已成为城市"通病",不仅影响群众日常出行,也影响城 市整体文明形象。12月22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透露,2026年1月1日,《烟台市 停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落地施行,《条例》共六章四十九条。 针对影响交通安全和城市形象、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僵尸车"问题,《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将废弃的机动车在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区域或者公共停车场内停放。废弃机动车达到国家强制报废 标准、依法应予扣留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将其拖移至指定地点停放,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处理。同时,对擅自占用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区域从事停车收费活动和擅自在未取得所有权或者专属使 用权的停车位上设置地桩、地锁以及其他障碍物的行为,规定了处罚措施,有效保障交通秩序规范和畅 通。 《条例》规定,停车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科学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并制定公共停车场 年度建设计划和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等,进一步厘清停车建设与管理业务流程;明确相关部门职 责,严格执法和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同时,严格停车场收费标准管理,明确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