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活人
Xin Lang Cai Jing·2025-12-23 20:12
(来源:法治日报) 转自:法治日报 □ 钟 燃 北宋元祐七年(公元1092年)十一月初七日,时任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兵部尚书兼侍读的 苏轼给宋哲宗上了一份奏章,即《乞免五谷力胜税钱札子》。此时,苏轼因"乌台诗案"被贬黄州已过去 十余年,年近六十岁的他被重新起用,回到朝廷中枢。多年的外放经历使他深谙民间疾苦和地方积弊, 岁月不仅没有消磨掉他的情怀和锐气,反而使他更具远见卓识。 五谷力胜税钱,是指商民用车船载运 米谷等粮食入市售卖时,官府按车船所载重量征收税钱。表面上看,这是一项普通的商税,但苏轼深知 其中利害。他在札子中开宗明义,指出了一个贯穿中国农耕社会始终的矛盾:"臣闻谷太贱则伤农,太 贵则伤末。"这里的"末"指工商业者。近年征收五谷力胜税钱,使得商贾不愿再从事粮食贩运,农民和 商人都深受其害。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苏轼列举了亲身见闻:他在黄州时,看到连年丰收,农夫们用 车满载粮食入市,却连盐、茶等最基本的生活费用都挣不回来;而那些囤积粮食的富户,却日夜祈祷发 生饥荒,好让粮价上涨。他又在浙西多年,见到水灾之年,中等人家有钱却买不到粮食,身穿珠金华服 饿死在街头。他认为,理想的治国之法应当"不税五谷",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