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审议通过 填补国际规则空白 便利跨境融资
Zheng Quan Shi Bao·2025-12-23 22:06

中国常驻维也纳联合国代表团工业发展处指出,本次公约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创设适用 于公路、铁路、航空及海运等各类运输方式的"可转让货物单证",实现单式运输与多式联运的统一法律 框架;二是明确按公约签发的运输单证具有物权凭证属性,为跨境贸易的货物在途转让、融资等提供了 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三是兼容电子单证形式,助力全球贸易数字化转型。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交易银行部主任级高级经理徐珺曾先后作为联合国贸法会第六工作组(可转让货物 单证)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国际商会巴黎总部观察员,全程参与了公约谈判工作。她在接受记者采访 时指出,国际贸易中以所有权文件(如可转让海运提单)为担保的贸易融资是解决贸易融资缺口的方案 之一,允许中小企业通过转让或设定其货物所有权上的担保权益来获得融资。 联合国大会第80届会议日前审议通过《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NCD公约)。本公约由中国发 起并主导达成,是中国在运输领域引领制定的第一部国际公约,填补了海运提单以外的运输单证无法凭 单交易、融资的法律空白,未来将有力推动各类运输单证融资的多元化便利化,促进各国特别是内陆国 家的贸易繁荣和经济发展。 "公约是自1924年《海牙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