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2025年12月4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He Nan Ri Bao·2025-12-24 00:01
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70号 《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4 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5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征兵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征兵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服从国防 需要,聚焦备战打仗,依法、精准、高效征集高素质兵员。 第三条 征兵是保障军队兵员补充、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的一项重要工作。本省行政区域内根据国 防需要平时征集公民服现役的工作,适用本条例。 战时征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 公民应当依法服兵役,自觉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征集。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兵役机关和宣传、网信、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卫生健康、退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