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三月不知“老板”是谁 受伤后索赔到底该找谁
Xin Lang Cai Jing·2025-12-24 04:23

面对小李的索赔,超市方面予以明确反驳。超市经理表示,小李的上下班时间、工作安排均由面包房经 理自主决定,并未按照超市的规章制度执行,超市无法对其进行管理,自然不应承担相关责任。同时, 超市提出,小李的工资从未通过超市公司账户发放,超市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双方不存在经济上的 关联。为佐证自身主张,超市还出示了《联营专柜合同书》,其中明确约定面包房的用工责任由承租方 自行承担。 小李坚持"在哪干活,谁就是老板"的想法,而超市则强调管理和薪酬发放的独立性,双方各执一词,纠 纷难以调和。泰兴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指出,法律上认定劳动关系并非依据工作场地,核心在于两个"从 属性",二者缺一不可。 从人身从属性来看,劳动关系的核心是 "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本案中,小李的工作全由面包房经理 安排,遵循的是面包房的管理要求,而非超市统一的规章制度,结合《联营专柜合同书》中"面包房自 行招聘、自行管理、自行承担用工风险"的约定,足以证明小李与超市之间无直接管理关系。 从经济从属性来看,工资发放是认定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劳动者的主要生活来源提供者即为法律意义 上的雇主。小李的工资始终通过面包房经理个人渠道发放,超市无任何薪资支付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