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费有新规
Xin Lang Cai Jing·2025-12-24 06:29

为更好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有效降低人民群众保育教育成本 23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 发布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规范收费项目,建立目录清单 幼儿园收费项目包括保育教育费(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开设托班的还可收取保育 费。 保育教育费指幼儿园为在园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收取的费用; 住宿费指寄宿制幼儿园为在园住宿儿童提供住宿服务收取的费用; 保育费指幼儿园开设托班为2—3岁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收取的费用; 服务性收费指幼儿园在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外,为在园儿童提供由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代收费指幼儿园为方便儿童在园学习和生活,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 用。 《通知》明确,与幼儿园保育教育直接关联的服务事项,以及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不得纳入服 务性收费或代收费。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取服务性收 费和代收费。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等部门指导幼儿园建立本园收费目录清单,清单应包括机构性质、收 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收费依据等,向社会和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