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法院指定区民政局担任蒋婷遗产管理人
Xin Lang Cai Jing·2025-12-24 16:48
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12月14日,上海一位46岁未婚、无子女、独居的蒋女士因突发脑溢血昏迷两个月后离世,其远房表弟在 处理身后事时遭遇遗产使用难题,引发社会对于意定监护、遗嘱等问题的关注。 12月24日,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发布公告称,受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指定,将担任蒋婷的遗产管理 人。 公告全文如下—— 兹有自然人蒋婷,身份证号:31010919790407****,性别女,1979年4月7日生,于2025年12月14日去 世,生前住所在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621弄87号1室。经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025)沪0109民特922 号民事判决书审理查明,蒋婷的法定继承人均先于其死亡,生前未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上海市虹 口区人民法院指定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担任蒋婷的遗产管理人。现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公告如下: 1.若有与蒋婷存在遗赠扶养关系的人,依靠蒋婷扶养的人,对蒋婷扶养较多的人,请准备书面材料,包 括(1)说明人的身份证明;(2)说明人与蒋婷存在扶养、被扶养或遗赠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2.若有蒋婷的债权人、债务人,请准备书面材料,包括(1)债权人、债务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证书; (2)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