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评估、状态变更评估等250元/人次
Xin Lang Cai Jing·2025-12-24 16:47
《细则》对评估机构和人员实行严格准入与动态管理。定点评估机构须独立于护理服务机构和经办机 构,避免利益冲突,鼓励发展独立评估机构,逐步过渡至专业化评估形式。评估人员需具备医学、护 理、康复等相关专业背景及2年以上工作经验,经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省级医保部门建 立评估人员库,实行信息化管理,定期考核并明确退出机制,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特殊群体享优先服务,评估费用实行差异化标准 针对低收入人口、90岁以上超高龄老人及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细则》开通评估"绿色通道",要求 定点机构优先安排评估且结果免公示。同时,建立"抽查复评"机制,全年抽查比例控制在10%至20%, 确保评估质量,复评结果与初次不一致的以复评为准。 评估费用实行差异化标准:初次评估、状态变更评估等为250元/人次,争议复评300元/人次。参保人需 预缴费用,符合待遇条件的由长护险基金全额承担,不符合者自行承担。若因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导致 评估终止,已产生费用由其承担。医保部门将通过智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 骗保、篡改结论等行为依法追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本报讯 近日,省医保局印发《海南省长期护理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