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发布21条金融举措 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Shang Hai Zheng Quan Bao·2025-12-24 19:15
◎记者 张琼斯 1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 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 出21条金融支持重点举措,以完善西部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体系。 《意见》从完善金融组织协作体系、构建高质量资金融通体系、推进制度性改革创新、建设数字金融服 务平台、完善金融开放合作体系、深化跨省跨境金融监管协作等方面提出21条重点举措,推动发挥 好"融资"和"结算"两项金融核心功能,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 其中,在完善金融组织协作体系方面,《意见》提出,要引进境外金融机构和组织。支持东盟、港澳地 区符合条件的银行通过新设法人机构、分支机构、专营机构等方式在沿线省(区、市)开展金融服务。 为构建高质量资金融通体系,《意见》要求,保障通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供给。在重庆设立西部陆海新 通道基金,支持沿线基础设施和产业园区建设。争取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 等战略资源支持,鼓励发展混合融资。 针对推进制度性改革创新,《意见》提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加强与东南亚、中亚地区国家的双边 货币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