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券商88年首席分析师“吹票”,收取18万“好处费”,判了
Zhong Guo Ji Jin Bao·2025-12-24 22:34
券商首席收钱写研报,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中国基金报记者 晨曦 券商首席收钱"吹票",会有怎样的下场?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引发行业关注。判决书显示,东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邹某、电新行业高级分析师程某分 别收受18万元、5万元"好处费",为上市公司利通电子写研报增加关注度,最终双双被判刑。 其中,邹某负责组织研究报告的撰写,实际收取宋某甲好处费18万元;程某负责邹某与宋某乙之间的沟通联络及转送现金给邹某,实际收取宋某甲好处费 5万元。 2024年12月,程某主动向大连市公安机关投案。2025年1月13日,邹某、程某分别在家中和公司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邹某、程某身为东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的工作人员,利用邹某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 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邹某具有坦白和认罪认罚情节,程某具有自首和认罪认罚情节,均可从轻处罚、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判决:邹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程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 月,缓刑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