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暂免竞价政策探析
Zhong Guo Dian Li Bao·2025-12-25 01:55

近期,山东136号文方案要求"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自2027年起暂不纳入"机制电量"竞价范围, 正是一次看似微妙、实则深远的战略校准。这不仅是对特定一类新能源项目市场定位的重新界定,更是 山东省运用市场化工具,对新型电力系统安全、效率与结构进行系统性优化的一次精准施策。 机制电价竞价范围的重大优化 山东省发布的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通知,明确自2027年起将"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暂不纳入机 制电价竞价范围,这一调整并非孤立政策,而是山东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环。回溯政策演进 脉络,此前山东省已明确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参与机制电价竞价,此次将户用非自然 人项目纳入同类管理,形成了覆盖主要分布式光伏类型的市场化定价体系。 根据《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界定,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的核心特征是投 资主体为非自然人,利用居民住宅或庭院建设,接入电压等级不超过10千伏(20千伏),总装机容量上限 为6兆瓦,这一界定既区分了自然人户用项目的民生属性,也明确了其与工商业项目的差异边界。政策 调整的背后,是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