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小区名禁用“万国”“宇宙”“天下”“中央”“欧洲”等词语,一般不得使用“中国”“中华”“国际”
Xin Lang Cai Jing·2025-12-25 02:17
禁用夸张用语:禁止使用"万国""宇宙""天下""中央""欧洲"等刻意夸大的词语。一般不得使用"中国""中 华""全国""国际""世界"等词语,确需使用的应有充分理由并严格审核。 外文使用规范:原则上不得使用外文音译命名。确有必要使用时,需说明原因,并确保外文原意健康、 中文名称无不良含义且不产生歧义。 专有名称保护:使用如"世博""奥林匹克"等国家明令保护的标语、文字,必须事先取得主管部门的书面 同意。 地域指向要求:冠以本市行政区划名或区片名的,其实际位置应在该区域范围内。 《四川日报》12月25日消息,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民政局日前联合印发《成都市具有重要 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名称批准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成都市具有重要 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与楼宇的命名、更名工作。 《管理办法》明确了多项住宅区、楼宇命名要求,包括—— 政治与文化底线:严禁使用损害国家主权、民族尊严、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以及违背公序良 俗的词语。 名称来源限制:禁止使用人名、外国地名及其简称;禁止使用具有特定政治色彩的词语、帝王称谓、官 衔、职位等词语;原则上不得使用企业名称、商标名称,防止变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