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对“问题法规”要及时纠正
Xin Hua She·2025-12-25 09:23
新华社记者刘硕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题:对"问题法规"要及时纠正 备案审查是公民、组织等维护合法权益、表达意见建议的"直通车"。当发现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 件存在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等方面问题,已经或可能影响大家的权益,公民、组织等可以通过相关 方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将"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作为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条件,逾期未缴纳停车费被罚款,将具有本地户 籍或者居住证作为出租车驾驶员准入条件……近年来,一批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在公民、组织提出审查 建议后得以纠正,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权益,凸显开展备案审查的必要性。 更好开展"法规体检",让潜藏于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中的问题被发现,有必要持续优化提出审 查建议的方式和途径,强化与有关部门的协同互动。通过备案审查督促提升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 立法、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质量,让"问题法规"尽早尽快得以纠正。 推动完善备案审查这一纠错机制,人人都是参与者,人人都是受益者。要更有效、更充分地调动社会各 界参与其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法治获得感;也要以点带面、以案促改、以督促 治,拓展备案审查的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