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智通财经网·2025-12-25 11:08
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25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资产管理产品披露业绩比较基准的,应当说明业绩比较基准的选择 原因、测算依据或计算方法,重点反映业绩比较基准与投资策略、底层资产和相关金融市场表现的关 系,并以醒目文字提醒投资者"业绩比较基准不是预期收益率,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 构成对产品收益的承诺"。 资产管理产品披露业绩比较基准的,应当在产品存续期间按照规定披露产品过往业绩,产品成立不足一 个月的除外。资产管理产品披露业绩比较基准的,应当自产品募集期开始披露,且在产品到期前不得取 消披露。同一资产管理产品同类份额的业绩比较基准在不同渠道的披露应当保持一致。 资产管理产品披露业绩比较基准的,产品管理人应当保持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连贯性,原则上不得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如因产品投资策略、投资范围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产品管理人应 当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及时披露调整情况及理由,并在定期报告和更新产品说明书时披露业绩比较 基准历次调整情况。 原文如下: 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