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将于明年1月起施行
Zhong Guo Xin Wen Wang·2025-12-25 11:53

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介绍,《条例》共34条,明确了保护对象为产生于1911年以前的 文献典籍,以及产生于1912年至1949年期间具有历史、艺术、学术价值的古典装帧形式的文献典籍。 《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将于明年1月起施行 中新网成都12月25日电 (单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25日在成都举行《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以下简 称《条例》)专场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悉,《条例》是国内首部古籍保护利用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四川古籍工作在全国率先步入以专 门法规规范保护利用的法治轨道。 图为四川省古籍修复中心一本已修复的古籍。 记者 王磊 摄 四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徐建群表示,四川是古籍大省,种类众多、藏量丰富。四川普查发现 汉文古籍约23万部187万册、少数民族古籍约50万册,数量居全国前列。但由于湿热气候、管理体系、 投入不足、专业人才匮乏、藏用矛盾等因素影响,四川古籍的保护利用还面临较大挑战。"各方面期盼 和呼吁出台一部专门规制古籍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熊思怡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