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开展职称自主评审
Xin Lang Cai Jing·2025-12-25 17:23
(来源:劳动午报) 转自:劳动午报 本报讯(记者 张晶)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职称自主评审管理办法(试 行)》,聚焦首都发展定位,以"分类施策、评用衔接、放管并重"为原则,根据产业、行业、专业情 况,稳妥有序向用人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通过向用人主体赋权,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人才评价主体作 用,让评价标准更贴合企业发展和岗位需求,有效破解人才评价"一刀切"难题,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需 求的深度融合,构建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为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 设注入人才动力。 职称自主评审政策的出台,是本市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重要突破。为充分发挥职称评价的激励导向作 用,让职称评价成为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的"催化剂",本市明确申请条件,让"有意愿、有水平、有保 障"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开展职称自主评审。 "有意愿":用人单位申请的评审专业应与自身主责主业、产业定位高度契合,体现"需求导向",将人才 评价与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深度融合,把职称评审结果与岗位晋升、薪酬激励等直接挂钩,形成"评价-使 用-激励"的闭环。 "有水平":单位应在综合实力、产业方向、核心技术等方面有较大优势,申请开展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