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百科丨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Xin Lang Cai Jing·2025-12-25 20:24

基本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列出6项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其中第4项即从 事有偿中介活动。依照规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 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有偿中介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为销售方和购买方、服务人和服务对象等双方沟通信息、提供 便利而收取财物的活动。其违纪行为在客观方面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进行了中介活动,二是谋取了利 益。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党员干部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谋取利益,严重破坏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党 员、干部秉公办事,甚至诱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应当予以党纪责任追究。 End 审核/昆纪宣 责编/殷雷 吕文康 编辑/李颜 一些党员干部借助本人职务所获取的信息或结识的人脉,在单位或个人之间"牵线搭桥",收受"中介 费"的情形十分复杂。被"牵线搭桥"的双方之所以能够合作成功,与党员干部的地位、身份、职务无法 彻底脱离干系,但又不存在必然绝对的因果关系。具体案件中,在认定行为性质时,不能简单机械地 以"只要收钱均构成受贿"或"只要有'牵线'性质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