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患癌后被拒赔,保险公司:原位癌不属恶性肿瘤,不赔!法院判了
Xin Lang Cai Jing·2025-12-26 08:48

来源:安徽商报 一男子在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了重疾险,其患癌症后找保险公司赔付,保险公司却表示,合同约定了原位 癌不属于恶性肿瘤,不予赔付。 近日,淮南中院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 患癌后保险公司拒赔 男子起诉维权 家住淮南市的张某(化名)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保险,包括重大疾病保险,张某每年依约足额缴纳 了保费。 双方签订的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约定,保险责任包含身故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其中重大疾病保险金 是指,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合同"重大疾病释义"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合同中写明"重大疾病 释义":与恶性肿瘤相关的疾病。原位癌不在保障范围之内。 2024年11月,张某在医院住院被诊断为"原位癌",并接受肺恶性肿瘤手术治疗。 出院后,张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受理后,认为张某不符合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的标准,拒 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为此,张某将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给付其重大疾病保险金15万元。 保险公司称原位癌不属恶性肿瘤 不予赔付 近日,淮南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安徽商报 元新闻记者 张剑 保险公司认为,张某的肿瘤属于原位肿瘤,并非恶性肿瘤。对于该项约定,其已经尽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