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Xin Lang Cai Jing·2025-12-27 17:39
转自:衢州日报 (来源:衢州日报)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查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 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